中国禁止加密货币交易吗?政策与案例下的法律真相

“中国禁止加密货币交易吗” 的追问,看似是对监管边界的厘清,实则是识破虚拟货币骗局的关键前提。结合十部委联合通知、2025 年司法判例及金融监管实践可知:我国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加密货币交易相关活动,无论是直接交易、委托代购还是平台服务,均属非法金融活动,参与者将面临财产损失与法律追责的双重风险,所谓 “灰色地带”“合规空间” 全系骗局话术。

一、核心定论:政策早已明令禁止,非法属性无争议

中国对加密货币交易的禁止立场具有明确的法律与政策依据,且从未松动。2021 年 9 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首次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涵盖交易炒作、代币发行融资、中介服务等所有环节。此后,中信、建行等 13 家银行相继发布公告,严禁账户用于虚拟货币交易,切断了交易的资金流转通道。

这一禁止性规定在 2025 年仍被司法实践严格执行。景德镇中院在审理一起虚拟货币委托交易纠纷时明确指出,加密货币并非法定货币,相关交易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,损失需自行承担;新疆新源县法院同样驳回了委托购币受损者的诉求,强调交易本身不被法律认可。这些判例均印证:加密货币交易在中国无任何合规空间,禁止性规定具有刚性约束力。

二、禁止范围:全链条覆盖,无任何 “例外情形”

我国对加密货币交易的禁止并非仅针对平台,而是覆盖交易全链条的所有参与方。从交易平台来看,国内已全面关闭境内加密货币交易所,境外平台向境内用户提供服务同样涉嫌违法 —— 北京市金融监管局曾明确指出,外埠交易场所在京开展业务属违规经营,与境内平台的非法属性一致。

从个人行为来看,无论是自行交易、委托他人代购,还是为交易提供资金转移服务,均在禁止之列。2025 年 8 月宣判的安某某案中,3 名被告人仅因帮助他人将资金转为加密货币转移,就因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涉案金额仅 50 余万元即构成 “情节严重”。而景德镇梁某委托他人购买 “诺一币” 损失 62 万元、新疆马某委托好友购币亏损 34 万余元,法院均以交易非法为由驳回追讨诉求,彻底否定了 “委托代购合规” 的虚假说法。

三、禁止背后的双重风险:财产与法律的双重失守

政策明令禁止的核心,是加密货币交易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载体。财产安全层面,交易不受法律保护,一旦遭遇平台 “爆雷”“跑路” 或价格暴跌,投资者只能自认损失。景德镇梁某虽通过调解减少部分损失,但法院明确指出这是个案特殊处理,绝非对交易合法性的认可,多数受害者如新疆马某一样,面临 “血本无归且诉求无门” 的结局。

法律风险更具隐蔽性。除了像安某某等人因协助资金转移获刑外,普通用户参与交易也可能卷入犯罪 —— 加密货币常被用于电信诈骗、洗钱等违法活动的资金转移,参与者即便不知情,也可能因 “提供资金账户”“协助转换资产” 涉嫌帮信罪或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即便未直接涉案,点击交易链接也可能泄露个人信息,沦为后续诈骗的目标。

中国真的禁止加密货币交易吗?政策文本与司法判例早已给出肯定答案。对普通公众而言,需摒弃 “政策会松动”“找对渠道就安全” 的幻想,牢记 “加密货币交易均属非法” 的底线,远离任何形式的交易诱惑,通过银行、券商等正规渠道理财,才是守护财产与法律安全的唯一路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