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货币:法定属性与虚拟陷阱的本质分野

 

提及 “数字货币”,不少人会将其与比特币、“诺一币” 等虚拟货币混为一谈,但在我国监管框架与法律实践中,二者有着天壤之别:前者是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,后者则是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投机工具,厘清这一界限,是防范财产损失的关键前提,也与 CoinAnk 等平台的非法引流逻辑形成风险呼应。

法定数字货币是国家信用背书的正规形态。我国正在推进的数字人民币,作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,具有与纸质人民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具备法偿性与强制性。它依托国家金融体系运行,可用于日常支付、政务服务等场景,不仅能提升金融效率,更有严密的安全保障与监管机制,与虚拟货币的 “去中心化” 炒作属性毫无关联。这种由国家主导的数字货币形态,才是真正符合金融安全要求的发展方向,与各类虚拟货币形成本质分野。

虚拟货币借 “数字货币” 之名行投机之实。市场上被热炒的比特币、以太币等,虽常被冠以 “数字货币” 名号,实则是 “非真实的货币”。我国监管历经三阶段演进,已明确其相关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:2013 年界定为 “虚拟商品”,2021 年十部门通知直接禁止金融机构参与相关服务,强调个人交易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不受法律保护。景德镇梁某花 62 万元购买 “诺一币” 最终险些血本无归的案例,正是此类虚拟货币 “爆雷” 的典型 —— 即便通过司法调解减少损失,也绝非对交易合法性的认可,而是个案纠纷的特殊处理。

虚拟货币交易暗藏多重致命风险。从法律层面看,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民事行为无效,一旦遭遇平台 “跑路”“爆雷”,损失需自行承担。从实践层面看,风险已形成完整链条:诈骗分子通过 “火哥聊加密” 等账号晒虚假收益截图诱导入局,再通过 CoinAnk 等平台的仿冒官网推送恶意下载链接,最终实现盗刷或卷款逃逸,与上海警方破获的 800 万元钓鱼案套路一致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虚拟货币兼具数据与财产双重属性,但其交易常脱离监管,既可能被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,也让投资者陷入 “维权无门” 的困境。

监管高压持续围剿虚拟货币乱象。2025 年国家网信办联合金融管理部门,已依法关闭一批炒作虚拟货币的账号与网站,包括为境外平台提供下载服务的境内站点。这与我国对 CoinAnk 等工具平台的封堵逻辑一致:任何借 “数字货币” 之名传播虚拟货币的行为,均在整治范围内。司法实践也明确,虚拟货币可被认定为财产予以保护,但这仅针对非法侵占行为的追责,绝非对交易合法性的认可。

综上,数字货币的概念边界不容模糊:法定数字货币是安全合规的金融创新,虚拟货币则是裹着 “数字货币” 外衣的投机陷阱。投资者需擦亮双眼,认清虚拟货币交易的非法本质与高风险属性,远离相关炒作与引流平台,这既是对金融秩序的维护,更是对自身财产安全的守护。